46岁已婚男与小22岁某会所女子恋爱,其间转账10余万并赠多件黄金首饰 分手后和妻子一同起诉对方返还,法院判了
来源:都市快报46岁已婚男子王某在广东中山某会所与24岁女子罗某相识,后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未征得妻子金某同意的情况下,王某向罗某转账10余万元,赠送多件黄金首饰。罗某提出分手后,王某要求其归还上述钱款及财物未果,遂与妻子金某一起将罗某告上法庭。9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该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行为,一审判决罗某向王某妻子金某返还6万元,同时返还全部黄金饰品,若实物不能返还则折价补偿26109元;作为赠与方的王某,其返还诉求法院不予支持。判决书显示,2022年9月,王某与罗某在广东中山某会所相识,二人逐步发展为恋人关系。其间,王某与妻子金某婚姻关系一直存续。经法院查明,罗某在二人交往初期,就知晓王某已婚生子的情况,但双方仍继续保持交往,交往期间二人并未同居,王某多次提出开房均被罗某拒绝,直至分手双方也未发生性关系。2022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