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1.崆峒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宝平违规将工程款直接支付个人账户案。2013年至2016年,崆峒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潘宝平在负责修建崆峒区殡仪服务中心期间,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不得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违规决定将部分项目工程款由崆峒区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用账户直接支付至工程项目承建商个人账户。潘宝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泾川县中医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杜志刚违规接受医药公司无偿提供器械并附带定向采购相关服务案。2011年至2021年,杜志刚在担任泾川县中医医院院长期间,违反《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卫生计生单位不得接受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的规定,先后和3家医药公司签订无偿提供生化分析仪、尿液分析仪等医疗器械并附带定向采购相关服务协议…

平凉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破坏制度典型案例

1.原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振华违法违规决定担保贷款案。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赵振华在担任平凉泓源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平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期间,严重破坏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抵押财产和抵押物登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不得违规担保等相关规定,决定为多家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审核审批担保贷款,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赵振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灵台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巩维荣徇私枉法案。2017年2月,巩维荣担任灵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严重破坏法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关于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查犯罪活动职责以及《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相关规定,私下联系被害人平息纠纷,并向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