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重婚罪调查:被迫成婚,逃离后“获罪”
“哪怕坐牢,我也不后悔!”苟某菊说,她再也不想回到过去。黄某来也清楚地知道,他与苟某菊的婚姻已无法“再来”。“他们要给我35万元损失费,一分都不能少!否则,他们就要去坐牢。”黄某来语句坚定,不容置疑。他们本是夫妻关系,缘何走到这一步?这得从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今年3月26日出具的一份判决书说起,这份(2025)湘1321刑初148号《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书)中,双峰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苟某菊已有配偶,仍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子女,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据此,该院判决:被告人苟某菊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接受采访的苟某菊对此判决不服,苟某菊向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理由是:她嫁给黄某来并不是自愿的,和黄某来结婚登记也不是自愿的。此外,她只是婚内出轨,不构成重婚罪。苟某菊上诉的背后,隐藏着一段令人心痛而又心酸的往事。“我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