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扩军、有钱公关,没钱处理核污染水?日本这账算得“缺德”
近日,日本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第二十一轮核污染水排海作业,本轮排放将持续至7月24日,计划排放核污染水约7800吨,所含放射性氚总量约1.3万亿贝克勒尔。自2023年8月单方面强行启动排海以来,日本已累计向太平洋排放约15.7万吨核污染水。然而,这仅占其整体排污计划的1/10。随着排海频次加密、排放总量持续累积,日方正试图将这一严重损害全球公共利益的争议行为,一步步固化为“常态化操作”,消磨国际社会的警惕与关注。日本的排海行径,从根源上就违背国际法义务。不久前,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还在东京举行的世界岛国海洋会议上,高调宣扬“实现基于法治的可持续海洋”。现实中,日方却在未与利益攸关方充分协商、未开展完整跨境环境影响评价的情况下,执意将本国核事故的环境风险转嫁给太平洋沿岸各国。此举既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94条防范跨境污染、第206条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定义务,也违背1972年《伦敦倾废公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