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新京报讯 两部门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详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金融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各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现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2026年8月28日(此件发至金融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国银行分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审慎经营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健康发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