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苏省“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

5月31日,由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主办的2026年江苏省“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发布活动在东台市王昆大剧院举行,向社会推出30人(组)新时代好少年的先进事迹,教育引领广大青少年争当爱党爱国、勤奋好学、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努力成长为堪当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大任的栋梁之材。  活动通过生动鲜活的事迹短片、真挚感人的故事讲述和形式多样的舞台呈现,重点展示了6人(组)“新时代好少年”先进事迹,并对其他24人(组)好少年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发布。这30人(组)好少年是在各地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活动的基础上,经组织推荐、事迹审核、实地考察、综合评审、集体评议、社会公示等方式产生。他们追寻红色足迹、传播文明薪火、勇攀科学高峰、传递向善力量、磨砺自强品格,展现出当下江苏少年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时代风采。  活动现场,全国第二届红色故…

女儿起诉后妈要求打开墓穴返还父亲骨灰,法院判了

许先生再婚后去世,骨灰被现任妻子陈女士安葬在江苏东台。许先生的女儿小许本已与父亲十多年不曾来往,却在父亲落葬后起诉陈女士,要求其返还父亲的骨灰。9月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杨浦法院)获悉,此前,该院审理了这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小许的诉请。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该案中,原告小许为许先生的女儿,许先生与案外人彭女士离婚后,与被告陈女士再婚。2022年9月5日,许先生死亡,被告陈女士将许先生的骨灰埋在江苏省东台市。原告小许认为,骨灰作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理应由近亲属共同协商,妥善处理,其作为许先生的女儿有权利安置父亲的骨灰,现被告陈女士未与其协商,侵犯了其一般人格权,故要求被告陈女士返还许先生的骨灰。被告陈女士辩称,2000年左右,陈女士与许先生因同事关系认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后一直共同生活,互相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