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以“终身追责”护绿水青山,用“铁规铁纪”铸生态屏障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是2015年《办法》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进一步压实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扎紧了制度笼子,为美丽中国建设立起了一道不可逾越的硬规矩。 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河水清不清、天空蓝不蓝、山林绿不绿,老百姓天天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感受最为直接真切。可现实中,少数地方把生态保护当成可有可无的“软任务”,一门心思扑在短期经济增速上。有的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生态红线边缘盲目上项目;有的对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搞变通、打折扣,搞“纸面整改”“虚假销号”那一套;还有的干部心存侥幸,以为岗位一调、帽子一摘,任内欠下的生态账就能一笔勾销,把烂摊子甩给后任,自己则安享太平。这种做法,既伤了群众的心,也断了地方长远发展的后路。 这次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