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莉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检6月3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莉霞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王莉霞(资料图)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莉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莉霞利用担任陕西省铜川市委副书记、市长,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5年8月22日消息,王莉霞被查;2026年2月12日消息,王莉霞被“双开…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被提起公诉

记者今天(3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自治区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王莉霞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莉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王莉霞利用担任陕西省铜川市委副书记、市长,陕西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呼和浩特市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总台央视记者 程琴)责任编辑:刘光博…

利用职权为他人办事特定关系人收钱本人不知道具体数额是否影响受贿构成

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谋,利用其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允许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但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故意不直接收受财物,也不让特定关系人告知收受财物的具体过程和数额,这种情形下,能否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如能认定又如何确定受贿数额?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张某,A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某,张某丈夫。李某,药品销售商,与王某相熟。2012年12月,李某向王某提出请张某帮忙在A县妇幼保健院销售药品,李某将所得利润按一定比例分给王某。王某告知张某此事后,张某表示同意,并为李某销售药品提供帮助。2013年至2022年,李某每年均向王某分配利润,共计200万元,相应钱款均由王某保管。经查,张某对医院药品采购、款项拨付等拥有审批权,对李某获取的利润以及李某与王某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均知晓,十年间持续默许王某收受“利润”分成。  2015年9月,张某和王某…

三堂会审 | 真实投资行为与权钱交易行为相互交织该如何认定

图为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围绕案情进行研讨。 李思钰 摄  特邀嘉宾  王峰 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王腾 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三级主任科员  张爱云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梅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编者按  近年来,以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频发,真实投资行为与权钱交易行为相互交织,给案件定性处置带来了一定困难。对此,必须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犯罪的边界,确保定性精准、处置得当。本期案例中,曹某某出资35万元入股民营医院并领取“额外分红”,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是受贿犯罪?曹某某向请托人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为何认定构成受贿罪?怎样计算受贿数额?二审期间,曹某某主动退缴剩余违纪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能否从宽处理?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

三堂会审丨真实投资行为与权钱交易行为相互交织该如何认定

图为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围绕案情进行研讨。 李思钰 摄   特邀嘉宾  王峰 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王腾 安徽省阜阳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三级主任科员  张爱云 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李梅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编者按  近年来,以投资入股、民间借贷等名义进行利益输送的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问题频发,真实投资行为与权钱交易行为相互交织,给案件定性处置带来了一定困难。对此,必须坚持透过现象看本质,严格区分违纪违法与犯罪的边界,确保定性精准、处置得当。本期案例中,曹某某出资35万元入股民营医院并领取“额外分红”,系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还是受贿犯罪?曹某某向请托人放贷并收取高额利息,为何认定构成受贿罪?怎样计算受贿数额?二审期间,曹某某主动退缴剩余违纪违法所得并认罪认罚,能否从宽处理?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

利用职权为他人办事特定关系人收钱本人不知道具体数额是否影响受贿构成

实践中,有的国家工作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共谋,利用其职权为他人提供帮助,允许特定关系人收受他人财物,但国家工作人员本人故意不直接收受财物,也不让特定关系人告知收受财物的具体过程和数额,这种情形下,能否认定该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如能认定又如何确定受贿数额?笔者结合一起案例进行分析。  张某,A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某,张某丈夫。李某,药品销售商,与王某相熟。2012年12月,李某向王某提出请张某帮忙在A县妇幼保健院销售药品,李某将所得利润按一定比例分给王某。王某告知张某此事后,张某表示同意,并为李某销售药品提供帮助。2013年至2022年,李某每年均向王某分配利润,共计200万元,相应钱款均由王某保管。经查,张某对医院药品采购、款项拨付等拥有审批权,对李某获取的利润以及李某与王某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均知晓,十年间持续默许王某收受“利润”分成。  2015年9月,张某和王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何洪波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四川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何洪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何洪波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投机取巧,表里不一,说一套、做一套,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停留在喊口号,千方百计逃避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赠送礼金;违反组织原则,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长期收受红包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私利;违反规定随意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私德不修;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攫取利益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何洪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

诈骗数额超24亿元 缅北果敢魏家犯罪集团主案一审开庭

2026年5月19日至22日,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魏怀仁、廖景芳、康敏诈骗、故意杀人、敲诈勒索、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偷越国(边)境、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及关联案件被告人陈大卫、熊恒星故意杀人、诈骗案。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9年以来,以被告人魏怀仁等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利用魏家家族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军政影响力,通过自行建设、合作开发等方式先后设立多个园区,招揽、吸引“金主”入驻并提供武装庇护,对中国境内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诈骗数额超过24亿元,并造成2名中国公民死亡。陈大卫等伙同他人故意杀人致2名中国公民死亡。魏怀仁等人还实施了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敲诈勒索等多起犯罪。检察机关提请以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罪名追究魏怀仁、陈大卫等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

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高以忱被公诉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5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高以忱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高以忱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以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高以忱利用担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检察机关依法对高以忱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

新华社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5月1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高以忱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高以忱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以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高以忱利用担任中央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