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在福田区等需1年社保,在盐田区等不需社保

深建字〔2024〕284号各区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

广州全面取消住房限购政策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通知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2024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xx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

深圳:分区优化住房限购,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深建字〔2024〕284号各区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事宜通知如下: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下同)限购2套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下同)限购1套住房。在执行上述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可再购买1套住房。(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

广州取消购房各项限购政策

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以下为通知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取消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的各项限购政策。本通知自2024年9月30日起正式实施,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2024年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9月2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xx号,以下简称“《通知》”),现解读如下:一、调整住房限购政策此前,我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的…

上海再出7条楼市新政!调整限购、降首付、降住房交易税收成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

上海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因城施策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通知如下:一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一)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外住房的,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二)对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套数方面享受沪籍居民家庭的购房待遇。(三)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实施更加差异化的购房政策,对在新片区工作、存在职住分离的群体,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新片区增购1套住房,促进职住平衡。二 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

央行:银行可新发放浮动利率房贷置换存量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自发布以来,对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现就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借款人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可以选择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作为定价方式。合同约定为固定利率的,利率水平在合同期保持不变。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幅度应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二、固定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浮动利率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置换存量贷款。置换时,利率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

“医院”扬言“先赚一个亿”,只向“钱”看病得不轻!

近日,一段“鑫聚幸和贵阳医院开工大吉”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多人高喊:“贵阳医院已落地,目标先赚一个亿!”9月27日,贵州省贵阳市卫生健康局医政处工作人员接受采访时称,该局的监管名单里没有这所医院,局里没有批准过这家医疗机构。视频引发关注后,有疑似名为“鑫聚幸和创始人”的账号作者发视频表示,“我们是医美的医院,不是救命的医院”。近年来,医美行业备受追捧,虽然该视频只是个例,但折射出的是医美机构背后乱象。《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要知道,无论是医美机构,还是一般的医院,都应通过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才能设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医院若是过度逐利、见钱…

央行:降低存量房贷利率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24年第三季度(总第106次)例会于9月25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分析了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宏观调控力度加大,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适度、精准有效,坚定坚持支持性立场,强化逆周期调节,优化完善货币政策框架,综合运用利率、准备金、再贷款、国债买卖等工具,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为经济回升向好创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成效显著,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有效发挥,货币政策传导效率增强,社会融资成本继续下降。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经常账户顺差稳定,外汇储备充足,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预期稳定,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会议指出,当前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增多,世界经济增长动能不强,通胀压力有所缓解,主要经济体经济表现有所分化,货币政策进入降息周期。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但仍…

杭州一家长建议取消春秋假,市教育局:要帮家长解决后顾之忧

因放春假、秋假可以在长假来临前提前3天到热门景点出游的杭州家庭,引来过无数羡慕嫉妒,但也有当地家长持不同意见。日前有杭州家长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建议取消该市主城区学生的春假秋假。9月27日,杭州市教育局答复称,对于家庭无能力照管的,教育局、中小学要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帮助家长解决后顾之忧。这名家长9月19日在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上反映称:以秋假为例,经过为期2个月漫长的暑假,开学后马上是中秋假期,接着是国庆长假。孩子们刚好回校后差不多快要收心了,又放假了。同时,拜托考虑一下双职工多孩的家庭,孩子们放秋假,那么孩子父母单位是否也能同时放秋假。如果孩子放假在家,父母在上班,孩子在家的安全问题谁来确保?这么严峻的安全问题摆在这边,谁还愿意多生多育?9月27日,杭州市教育局回复称,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等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