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央视网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来源:新华社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

人民日报“钟才文”四连评,释放哪些信号

读懂“钟才文”,就是读懂了中国宏观经济治理的内在逻辑8月22日至25日,《人民日报》连续刊发四篇署名“钟才文”的评论文章,对当前中国经济形势和宏观政策进行了深入分析,对市场高度关注的经济增速、K型分化、投资下滑、房地产市场等话题作出解释和回应。清华大学中国发展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董煜表示,“钟才文”作为经济领域一个极有分量的符号,屡在重要时间节点发声,深度阐释经济工作考量和部署。四篇“钟才文”直面各种声音,对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读懂“钟才文”,就是读懂了中国宏观经济治理的内在逻辑。7月底中央政治局会议对下半年经济工作作出部署,强调及时谋划出台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近期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央行等部门密集部署,释放出稳增长的强烈信号。“钟才文”文章表示,宏观政策要发力提效,并从扩大内需、产业体系、市场环境、国际经贸、民生保障等多方面明确下阶段政策思路。“钟才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

新华社北京8月25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全文如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 2015年8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2026年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修订 2026年8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一条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全面领导,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根据有关党内法规和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领导成员,以及上列部门有关机构领导人员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各类开发区领导成员,国有企业及…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限制调至20公里

新京报讯(记者吴为)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草案拟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由15公里调整为20公里,并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规范驾驶行为等作出规定。根据草案,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通行,不得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此次修订草案拟将其中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限制提高至20公里。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针对的是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实际行驶速度,与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规定的最高设计车速并非同一概念。目前施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规定,…

涉自动驾驶、电动车限速等!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今天(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此次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推行便民举措,便利群众出行等。新增自动驾驶汽车专章规定草案设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特别规定”专章,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和辅助驾驶功能的概念,并明确自动驾驶汽车在自动驾驶功能激活状态下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由自动驾驶汽车生产企业、进口企业接受处理。未激活自动驾驶功能的自动驾驶汽车和驾驶仅具备辅助驾驶功能的汽车上道路行驶,按照非自动驾驶汽车的规定管理。明确“盲驾”“暴走团”等治理措施草案明确,对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或…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审议

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初次审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施行,2007年、2011年、2021年修正了个别条款。此次修订草案共9章170条,明确了自动驾驶汽车的上道路行驶条件、违章处理原则和保险制度等;聚焦“醉驾”“盲驾”“僵尸车”“超标车”治理和电动自行车、“暴走团”管理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完善制度措施;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的同时,推行便民举措,便利群众出行等。记者:孙鹏程、刘硕海报制作:孙鹏程新华社国内部出品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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