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两人“做法事”被指控为诈骗,崇拜迷信是个人自由吗?
作者|赵宏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近日,一起因“做法事”而被控诈骗的案件,在广东湛江市坡头区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称,陈某贵、陈某华在湛江市区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并通过虚构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而骗取他人财物共计86800元。庭审中,“做法事为逝者招魂、超度”与“不做法事会使逝者魂不附体、影响子孙”等是否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成为控辩双方论证的焦点。而新闻采访也曝出,被控的陈某贵、陈某华祖上几代都从事“做法事”的行当,陈某贵更是已逾40多年。本案一出即引发舆论哗然,毕竟仅因做法事就涉嫌刑事犯罪,多少都与公众的法感相悖。“为逝者招魂超度”属于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吗?《刑法》中的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他人财物的数额以3000元为起点。这也说明,只要是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获利在3000元以上就已构成犯罪。诈骗罪的犯罪构成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