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常敲“警钟”甘肃省酒泉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张力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不让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代价白付,就要把查办案件的价值充分挖掘出来,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做到既治已病更治未病。近年来,酒泉市纪委监委把警示教育作为以案促改促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用好用活现身说法、以案示警、效果评估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廉洁从政思想根基。 2024年,我们严肃查处了人防领域干部薛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薛某某在该领域工作长达10年,其作为部门“一把手”,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收受他人巨额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最终被开除党籍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考虑到该案件具有一定代表性,我们决定将其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 警示教育要入脑入心,首先要增强感染力和震慑力,触及灵魂、引发共鸣。让违纪违法人员“现身说法”,对于教育对象来说更加直观可感,能够更好引导他们对照剖析、检身正己。查办薛某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