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被撞身亡,肇事司机最高获刑7年?律师解读
10月11日深夜,江西景德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警情通报,称10月2日18时42分许,廖某某(男,20 岁)驾驶一辆小型汽车行驶至昌江大道莱顿风情小区门口路段时,撞倒正在过马路的三名行人,造成胡某某当场死亡、王某某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胡某受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经勘察、检验鉴定,廖某某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负事故全部责任。10月3日,廖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潇湘晨报此前报道,遇难者家属称司机廖某某并非本地人,是来此要求和一名女性复合,但遭到拒绝,随后故意开快车泄愤。潇湘晨报记者另注意到,家属发视频称,肇事司机的朋友曾在事后连线律师,称对肇事司机的最高刑罚不会超过七年。10月12日,潇湘晨报记者也就此案涉及法律问题咨询了律师。知名刑事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