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托苗计划”试行方案 为困境儿童提供多样化照护服务
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残儿童等困境儿童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记者3月12日从民政部门获悉,由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托苗计划”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出台,推动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开门办院”,为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提供针对性、多样化服务,在2026年民生实事任务中,为不少于800名符合条件的困境、孤独症等儿童提供托养照护服务,服务时长每人不少于30天。 方案明确,在服务对象上,为3周岁—16周岁,具有江苏省户籍,有意愿、经评估适合托养照护的困境儿童提供服务,主要包含两类:一类是残疾困境儿童,优先安排困境孤独症儿童;一类是经评估存在中、高监护风险的困境儿童。在服务主体上,项目服务供给主体、实施主体是承担项目的儿童福利服务机构以及所属民政部门,明确各设区市民政部门以及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残联的工作职责。在服务内容上,为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