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

财联社8月1日电,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完善待遇政策。在巩固住院待遇水平基础上,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升基本医保门诊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区可将居民医保年度新增筹资的一定比例用于加强门诊保障,并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引导群众在基层就医。建立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

官方: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

新华社北京8月1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强化部门联动,加快补齐短板,分类精准施策,优化参保结构,提高参保质量,维护群众依法参保权益,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指导意见》要求,明晰各方责任,落实依法参保;完善政策措施,鼓励连续参保;提升服务质量,强化有感参保。《指导意见》提出以下重点举措。一是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放开放宽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推进居民医保缴费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支持职工医…

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78亿,支持9省救灾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针对台风“格美”及其残余环流造成的严重暴雨洪涝、地质灾害,7月31日,财政部、应急管理部紧急预拨3.78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河北、辽宁、吉林、浙江、福建、湖南、贵州、云南、甘肃9省开展应急抢险和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做好搜救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倒损民房修复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政部要求有关省财政厅抓紧将资金拨付灾区,及时了解掌握灾区应急救援资金安排和资金需求,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切实加强救灾资金监管,坚决杜绝资金滞留、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确保救灾资金全部用于灾区和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