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要以居住证和居住年限互认为抓手 促进公共服务继续享有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5/26 16:09:14   点击:43   标签:国家发改委 居住证 国家发展改革委

来源:财联社财联社5月26日电,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郑备表示,推动公共服务随人走,要以居住证和居住年限互认为抓手,促进公共服务继续享有。《实施意见》明确,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常住年限或常住积分转换等,保障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这意味着:当常驻地发生变化时,在前一个城市的居住年限可以在当前所在城市,以一定的方式累积或折算,从而继续享有公共服务。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