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一体推进“督、查、改”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5/22 18:47:31   点击:270   标签:农村集体 来宾市

前不久,来宾市兴宾区正龙乡新村村委甘村村民小组长吴某某,因代领村集体高速路征地补偿款45万余元未及时存入对公账户,导致有27万余元被家人违规使用,吴某某受到记大过处分。  近年来,来宾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立足监督主责主业,统筹县乡纪检监察力量,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该市纪委监委深化“室组局”联动机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组建督查组,对全市6个县(市、区)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财务收支不规范、合同签订违规、资产底数不清等突出问题。同时,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聚焦武宣县二塘镇、象州县石龙镇等5个重点乡镇及所辖73个村(社区),精准揪出“三资”管理领域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  整合监督力量、强化案件查办,以严的基调整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