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全国首个破产人和她背后的个人破产制度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6/16 10:39:44 点击:276 标签:单亲妈妈 深圳市 破产 法官 广东省 人和 债务 法院 法庭 制度 债务人 财产 收入 债权人 超市
5月11日,呼新月再一次推开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下称“深圳破产法庭”)的大门,这次,她不再是债务人。她摘下一直戴着的口罩,法官们笑着告诉她,她比从前胖了些,脸色也红润了。 47岁那年,呼新月创业失败。掏空存款、卖掉唯一住房后,她仍欠156万元。此后她找了学校代课的工作,月收入约5000元。作为独自抚养女儿的单亲妈妈,每月留出必要生活费后,她能用于还债的资金不多,“就算拼了命去扛,这辈子也应该还不清这笔债了。” 如何走出债务困境?转机出现在2021年,《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呼新月从中看到了希望:如果符合个人破产清算条件,获得法院的批准,经过三至五年的考察期后,未清偿债务可被依法免除。当年,她成为全国首宗个人破产清算案件中的首位破产人。 四年后的2025年底,呼新月走完免责考察期。这意味着,51岁这一年,她的未清偿债务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