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相关案件再审,辩护律师:检方当庭认为证据不足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1 18:04:01   点击:41   标签:林振忠 岫岩县 鞍山市 林树敏 林树明 当庭 检察院 法院 儿子 审判长 出庭 辩护律师 替父 玻璃 拉羊 辩护人 张祥宇 村民 检察员 老爷庙 汤沟镇 原审 检方 意见 保民 犯罪事实 驳回上诉 林忠衡 庭审 休庭 开庭审理 中级法院 林影 子女 发回重审 案子 案件 原判 辽宁省 林家 律师 委托 维持原判 女儿 兄妹 小女儿 事实 过程 新闻 部分 当事人 刑事案件 经审查 合议庭 另案处理

10月11日,辽宁省鞍山市中级法院再审开庭审理了林振忠被控寻衅滋事一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林振忠的辩护人张祥宇、王保民处获悉,鞍山市检察院出庭检察员当庭发表出庭意见认为,原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林振忠是“替父追债被判寻衅滋事案”当事人林树敏的儿子。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鞍山市岫岩县汤沟镇老爷庙村村民林忠衡的四个子女——大女儿林淑清、二儿子林树明(今年70岁)、三儿子林树敏(今年64岁)和小女儿林影,在替父追债的过程中先后被卷入刑事案件。岫岩县检察院指控林树明、林树敏犯寻衅滋事罪,还指控林淑清、林树明、林树敏、林影均犯虚假诉讼罪。此外,林树敏的儿子林振忠也被控涉上述寻衅滋事案,被另案处理。最终,岫岩县法院认定林家四兄妹均不构成虚假诉讼罪。对于林树明和林树敏被控犯寻衅滋事罪部分,岫岩县法院曾两次作出有罪判决,但两次被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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