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800万托人炒股,亏了260多万!法院判了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10/13 19:51:59 点击:272 标签:邓某 原告 被告 证券账户 孙某 法院 股票 账户 损失 欠条
中国基金报记者 王建蔷最近公开的一份判决书显示,一位“60后”女性拿800万元请人代为炒股,双方还签订了保底条款,然而最终遭遇巨额亏损。事实上,所谓的高级“操盘手”连证券从业资格都没有。该女性将两位受托人诉至法庭,要求赔偿其全部本金损失267万元。最终,法院判决两位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120万余元。二被告的责任是如何划分的?原告是否承担责任?当事人的损失又是如何计算的?本案中有多个值得关注的焦点问题。拿800万元托人炒股巨亏要求赔偿损失267万元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及庭审查明的事实,法院认定案件事实如下。该案的原告——“60后”女性邓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了“80后”男子尚某。尚某称自己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经验和庞大的业务市场,可帮助邓某通过证券投资获得稳定收益。邓某对尚某产生信任,于2023年9月与尚某签订《托管协议》,约定邓某向证券账户出资800万元,委托尚某进行股票交易;为保证原告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