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第一大案”:李建平案二审维持死刑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27 20:01:14   点击:281   标签:李建平 挪用公款 内蒙古 经开区 死刑 黑社会 被告人 终身 性质 党工委书记

宣判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供图据央视新闻消息,2024年8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建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判决,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李建平,男,汉族,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大学文化,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李建平早年曾在内蒙古电子学校、内蒙古电子工业局团委、内蒙古啤酒厂、呼和浩特市体改委等处工作,1996年3月起进入呼和浩特水务系统工作,并于2004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李建平履新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李建平被查,2019年8月被“双开”。经查,李建平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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