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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锤金流就押人,把柯文哲办进看守所的“图利罪”是个什么罪?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9 9:40:12 点击:279 标签:图利 柯文哲 法官 证据 检方 金流 检察官 收贿罪 贪污罪 看守所
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涉嫌京华城案,之前已获“无保请回”,后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北院认为,柯文哲明知超过560%的容积率给京华城有违法令,“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迥然若揭”,致使相关案犯获取不法利益200余亿元新台币。柯涉嫌犯《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的“图利罪”嫌疑重大,有毁灭证据或串供的可能,因此裁定羁押禁见。柯文哲与前副市长彭振声现在都以“图利罪”被羁押。根据岛内司法实例,很少出现因为只涉嫌图利就羁押。通常,检方不会很快启动办案,而是先经过布线、监听等侦搜证据到一定程度,才会收网,结果这次北检收网相当仓促,看起来像是拿着“十二道金牌”在办案。仔细看两次开庭,检察官在第一次开庭时,并没有在“图利罪”上发力,而是全力主攻“收贿罪”。但结果只能拿出100多万元来路不明的金流,跟案中200亿元天差地别,完全对不上。出现“开庭前吓死人,开庭后笑死人”,导致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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