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二审宣判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3/24 9:28:14   点击:192   标签:泰安市 山东省 被告人 男婴 拐卖儿童 犯罪 被害人 夫妇 死刑 财产 主犯 民事诉讼

2026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曾小孩、袁永贵,原审被告人吕光东、王绪勇拐卖儿童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核准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曾小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央视社会与法)相关新闻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即将宣判 被害人母亲:相信法律会给我们被拐家庭一个公道(大皖新闻)“山东入室抢婴案”有新进展。3月20日下午,大皖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姜甲儒母亲乔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3月24日9:00进行二审宣判。“今天下午刚刚接到的开庭通知,这一次是二审宣判。”乔女士说,盼了无数日夜,终于等到这一天,“一年多来,家里在慢慢好起来,突然接到消息时,心一下子提到嗓子眼,感觉自己有病态,盼着来,来了又忐忑。其实自己不想去想这件事,但是没办法还是要面对,只想得到一个公道,也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据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