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依法对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4/8 15:12:48   点击:203   标签:受贿罪 检察机关 黑龙江省 大庆市

来源:新华社  记者4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原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冯志斌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冯志斌作出逮捕决定。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冯志斌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冯志斌利用担任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投资部总经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