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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堂会审 | 收受亲属财物并纵容默许其谋取私利怎样定性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4/1 8:32:32 点击:268 标签:受贿罪 人民检察院 重庆市
编者按 党员干部不仅要自身过硬,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纵容、默许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利用党员干部本人的职务影响谋取私利,严重损害职务行为廉洁性与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系典型的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置。本期案例中,王某默许胞妹王某某以借贷生息的方式从管理和服务对象处获利,应如何定性?王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某谋利,王某某代其支付购房款,系亲属间赠与还是受贿?怎样精准识别涉房受贿中的犯罪对象?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特邀嘉宾 刘洋 重庆市南岸区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马胜利 重庆市南岸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俞琬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二部四级高级检察官 龚泽勇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基本案情: 王某,199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A市B区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B区征地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等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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