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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产品开发新规11月起施行 8类“红线”情形需叫停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10/10 5:36:52 点击:130 标签:财险产品开发新规11月起施行 8类“红线”情形需叫停
证券时报记者 秦燕玲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开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了财险公司产品开发的8类禁止情形,包括无实际保障内容,单纯以降价(费)、涨价(费)、恶意炒作为目的;承诺未出险返还保险费或者返还其他不当利益等。同时,《规定》对附加险的开发管理设置专章予以规范,引导行业回归附加险开发初衷。《规定》将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8章41条,覆盖产品开发基本原则、主险与附加险条款费率要求、开发管理流程、评估清理注销及监督管理全链条。对“附加险”单设专章,是本次修订最显著的制度变化。《规定》明确,附加险须对主险的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期间、赔偿处理等进行扩展、限制或调整,并要求公司对附加险开发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列示5类原则上不得开发的附加险,包括与主险投保人、被保险人不一致,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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