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一镇干部否认推女子入厕强奸,警方复核称“有犯罪事实”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9/12 8:51:53   点击:262   标签:筠连县公安局 宜宾市 四川省 犯罪事实 刑事复核决定书 刑事复议决定书 警方 厕所 宜宾市公安局 决定书 派出所 筠连县 公安局 宜宾 女子 复议 刑事 不予立案

女子称被一名镇政府公职人员推入自家烧烤店厕所内强奸,后企图割腕自杀。四川省筠连县警方以“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决定不予立案。宜宾市公安局随后复核审查认定“有犯罪事实”。9月11日,林某向澎湃新闻称,9月7日,宜宾市公安局复核审查明确,筠连县公安局刑事复议认定事实错误,确认“有犯罪事实”,撤销了筠连县公安局出具的《刑事复议决定书》,但至今,筠连县警方还未告知她是否已立案。不过,杰某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否认“强奸林某”,表示他与林某之间存在一些误会。林某是宜宾筠连县一家烧烤店的老板娘。据其自称,6月28日晚,她在自家店里与朋友聚餐。23时52分左右前往店内厕所,被男子杰某(化名)推入厕所内,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她因顾及其经营场所声誉及颜面,未第一时间报警。林某称,她与杰某是在事发前两天才认识。6月26日,杰某在她店里用餐期间来到收银台,以方便往后订餐的名义加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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