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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里捞鱼致八级伤残,谁来担责?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8/14 17:01:29 点击:300 标签:超市 消费者 风险 女士 经营者 义务 海鲜 专人
近日,“买鱼时自行打捞被刺伤致八级伤残”话题引发热议。据了解,当事人王女士前往某超市买鱼,在无工作人员也无打捞工具的情况下,女子自行打捞鱼被刺伤,致创伤弧菌感染等症状。之后王女士住院治疗84天才出院,伤情也被鉴定构成八级伤残。自行捞鱼遭遇意外,责任谁来承担?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康达(海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芳律师的专业解读!在超市的生鲜区域,消费者在捕捞鱼虾等海鲜过程中可能面临被刺伤、细菌感染等风险。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超市作为经营者、管理者,对其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另外,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也就是说,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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