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个人贷款息费将一目了然、一表明示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6/3/16 10:17:19   点击:77   标签:规定 个人贷款 贷款

3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下称《规定》)显示,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应当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下称“明示表”)。《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  《规定》指出,个人贷款业务综合融资成本是指由借款人承担的与贷款相关的各项息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正常履约成本,以及逾期罚息等违约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贷款人应当依法依规合理确定综合融资成本年化水平。  “《规定》推动解决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不规范、不透明问题,更好地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畅通金融惠民政策传导,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规定》在现有贷款业务信息披露监管制度框架内,细化个人贷款业务息费信息披露的涵盖范围、操作方式和环节等,要求贷款人向借款人展示“明示表”,清晰披露个人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