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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羁押理由称柯文哲“执意为之”,图利沈庆京逾200亿元新台币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9/5 18:13:13 点击:128 标签:柯文哲 沈庆京 共犯 证人 新台币 图利 被告 刑事诉讼法 台北 法院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案因任台北市长期间的京华城案,遭检廉搜查约谈并声押。台北地方法院(以下简称“北院”)2日凌晨裁定其无保请回,台北地检署(以下简称“北检”)不服抗告成功,北院于5日下午2时正式开庭,并于下午4时30分结束。法院于下午5时08分宣示裁定“羁押禁见”,三项羁押理由也曝光。北院指出,柯文哲经讯问后,不争执申请书所指部分事实,并有被告、共犯、证人陈述、相关卷证资料等足稽。柯文哲明知增加过高、超过560%的容积给京华城一案违背“法令”,竟仍执意为之,贯彻意志,迥然若揭。并因此致使共犯沈庆京的京华城一案,获不法利益200亿余元(新台币,下同)。则被告涉犯台湾地区“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第1项第4款的“图利罪”犯罪嫌疑重大。北院说明,本件就目前申请书所述内容及侦查检察官掌握的案情,虽形式上已符合“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图利罪”的要件。但柯文哲所为,究竟是只有柯文哲单纯图利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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