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条立法后首宗煽动案判决!港府发布声明
【环球网报道 见习记者 孟媛】综合“橙新闻”、文汇网等港媒9月19日报道,一名27岁男子于今年6月12日身穿印有“港独”口号上衣,并佩戴印有“港独”诉求英文缩写的黄色口罩,在香港轨道交通石门站外游荡时被警方截查。该男子早前承认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出于煽动意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的罪名。19日下午,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1年2个月,是首宗《基本法》第23条立法下煽动罪加重刑罚的案件。香港特区政府19日晚发出声明表示,被告被定罪及判处监禁,说明有任何人想要危害国家安全、煽动社会仇恨,都必然难逃法网。香港是法治之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犯法的人必会为所做的恶行付上法律代价。据“橙新闻”报道,特区政府发言人称,裁判官在判刑理由书中清楚表示,本案的煽动字句内容涉及鼓吹特区政府脱离中央的合法管治,以破坏社会安宁及公共秩序的方式去实践他的主张,严重危害国家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