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女婴铊中毒后瘫痪,其父此前中毒身亡,投毒者为大伯母!判决书披露

2022年春节,福建一名1岁女婴阿毛(化名)铊中毒,警方查出系其大伯母王遐在奶粉中投毒。如今,阿毛四肢瘫痪,有多种后遗症,时常住院。其父林建伟半年多前死亡,死因被鉴定为秋水仙碱中毒所致。阿毛周岁宴当天的视频截图(受访者提供)林家和阿毛母亲杨藻最初无法相信是王遐投毒,也无法理解。林家在福州开了一家店,家里原本条件不错。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王遐投毒是因不满家中店面分给小叔家。2023年9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遐死刑。此案二审福建高院已于2024年4月开庭,目前还未宣判。1岁女童“铊中毒”,家人紧急求药2022年2月22日,福州一位网友发布求助信息,希望有网友能提供购买普鲁士蓝的渠道,不少网友纷纷开始帮忙寻找。该网友发布的“检测数据结果”显示,病人为1岁女童,经过尿液和血液检测,“尿铊12800μg/L,血铊1857μg/L”。3小时后,该网友再次发布消息称已经找到药物…

学者评青海“垂帘听审”事件:“审级监督”不能异化成“上级领导”

5月1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文简称“海西州”)天峻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休庭期间,辩护律师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某某和天峻县法院院长樊某某,通过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在群中称“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辩护律师偶然发现后拍照并报警,警方到场将审判席上的电脑主机封存。5月13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另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当晚,海西中院发布情况通报称,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还称,辩护人拍摄照片后……经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员指…

涉事律师逐一反驳“海西中院通报”

[对海西州中院“情况通报”的回应]一、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我们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而事件发生时,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全部离开法庭,庭审活动已结束。二、法院工作人员并非“制止”,而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这一事件,不属于…

官方通报“法官微信遥控重审”,涉事律师逐一批驳

[对海西州中院“情况通报”的回应]一、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我们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而事件发生时,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全部离开法庭,庭审活动已结束。二、法院工作人员并非“制止”,而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这一事件,不属于…

六问“垂帘听审”被抓包后不服气的海西州中级法院

今天,律师界都被一张图片刷屏了。图片的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在天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刑事案件中,作为上级法院海西中院刑庭庭长的哈斯朝鲁法官(案件发回重审前的原二审审判长),在案件开庭时,通过微信群聊遥控指挥一审法院审判人员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大段大段地帮审判人员编辑好了完整的庭上发言内容,并让庭上的审判人员对律师“硬气点”。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后,省高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经组成调查组对于此事进行调查。本来大家还想着调查结果怎么着都得过两天才出。没想到,就在刚才,海西中院官方发布了一条蓝底白字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所某等十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相关网络舆情”的情况通报》,内容真是让我大为震惊。下面,关于这个通报,我有以下六个问题想要请教海西中院:1.通报说:“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请问,休庭期间,还要遵守什么法庭纪律?海西中院…

省公安厅副厅长,受贿5300多万,获刑13年

5月13日,江苏省公安厅一名原副厅长被判刑。据江苏高院消息,当天,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程建东受贿案,对被告人程建东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对程建东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图片来源:新京报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1年,被告人程建东利用担任江苏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处长、指挥中心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企业及个人在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产品宣传推广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5335万余元。简历显示:程建东,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江苏南京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落马之前,程建东长期从事公安工作,历任江苏省公安厅内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文保处大学保卫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信息通信处处长、金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江苏省公安厅指挥…

青海有法官被指微信遥控重审,要求“硬气点!”省高院回应

新黄河记者:白德彰近日,青海省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和天峻县人民法院被指遥控干预重审案件庭审引发关注。据网传内容,5月11日,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对索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重新审理。在此期间,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和该案原二审审判长,即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并在群内称“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5月12日,新黄河记者从本案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处获悉,网传内容属实。事发后,本案多位辩护律师已将相关情况反映至上级法院和检察院。5月1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新黄河记者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另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而据前述受访律师,今天凌晨,他接到了法院的通知,原定于今天上午的庭审已经取消,关于案件的管辖问题,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请示。遥控审判?院长提醒审判长“不用跟他商量”网传“遥控”照片据此前网传内容,5月11日本…

辩护律师关于天峻法院审理案件被微信遥控指挥一事的情况说明

大家好!青海天峻县法院公开审理的索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重审一案,近日受到广泛关注。我们是参加此次开庭的全体辩护律师,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5月11日下午,在索某等人案开庭约一小时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随即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离开法庭。之后,我们无意间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和天峻县法院院长,利用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上述行为公然破坏两审终审的司法制度,有关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我们当即要求出庭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无果后,我们报警。警察处警并依法扣押、封存合议庭成员使用的电脑主机。5月12日上午,部分律师前往青海省检察院和青海省高院反映情况。省检方面对此十分震惊,表示会立即责成海西州检核查处理。省高院方面亦高度重视,表示会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依法处理。同日,我们向天峻县法院提交了本案应由海西州以外法院管辖的书面意见。我们期待这一重大违法…

非法吸存1090亿!“网贷教父”周世平维持原判

5月9日,广东高院对红岭创投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周世平等人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周世平 资料图2021年9月25日,深圳警方通报“红岭创投”等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的相关案情,相关涉案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周世平1968年2月生于江苏如皋。作为红岭创投的创始人,他曾一度被称为“网贷教父”。2009年3月,其创立了互联网借贷平台——红岭创投,2021年“暴雷”。2023年12月7日,深圳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周世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审宣判后,周世平等9名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3月至2021年9月,周世平等人利用“红岭创投”平台,以保本付息、高额回报为诱饵,向48万余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90亿余元。期间,周世平等…

最高法原法官评高丙芳律师涉嫌虚假诉讼案:不能让扶助弱小者蒙冤受屈

本文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原法官黄应生高丙芳律师帮助民工讨薪,却涉嫌虚假诉讼案,我也一直关注,朋友叫我评论,一直没有合适的时机。今天,张新年律师透露,“经最高院责成,前天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同志们牺牲周末休息时间,由院长霍敏带队,多名高院工作人员一大早亲赴岱岳区法院,就高丙芳律师案件存在的问题予以研究。”此案经律师据理力争,并经由媒体发酵,终于惊动了最高法院。看来,此案可以得到公平公正处理了。此时发表个人意见,不会干扰司法机关办案了。(张新年律师的微博内容)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其涉嫌虚假诉讼案源于一起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2017年,泰安泰山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涉案工程承包给泰安市粥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粥店建筑公司将工程全部转包给无施工资质的赵某。此后,赵某将涉案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米某,米某又将一部分工程分包给陈某,陈某雇佣了农民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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