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评青海“垂帘听审”事件:“审级监督”不能异化成“上级领导”

5月11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下文简称“海西州”)天峻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案件。休庭期间,辩护律师发现该案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某某和天峻县法院院长樊某某,通过微信群实时遥控指挥庭审,在群中称“不用跟他商量”“打断”“硬气点,不要随意发言”。辩护律师偶然发现后拍照并报警,警方到场将审判席上的电脑主机封存。5月13日上午,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称,该院正在核实调查。另外,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当晚,海西中院发布情况通报称,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通报还称,辩护人拍摄照片后……经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员指…

安徽省林业局回应阜阳东北虎死亡事件:彻查到底,绝不包庇

日前,安徽阜阳野生动物园内多只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调查发现,该动物园在未取得人工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展示展演、人工繁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北虎。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因为动物园经营权纠纷的影响,导致大量野生动物死亡,其中包括20只东北虎、2只非洲狮、3头长颈鹿等珍贵野生动物。5月13日,阜阳野生动物园发布一则临时闭园公告称,由于天气炎热,园区部分场馆进行升级改造,5月13日-5月15日闭园三天,5.16周四正常营业。阜阳野生动物园发布一则临时闭园公告5月13日下午,潮新闻记者联系到安徽省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安徽省林业局高度重视此事,目前,由阜阳市政府牵头成立的调查组正在专门处理此事。“我们省林业局也派出了督察督办人员去到现场,以提供政策和业务指导工作。”上述工作人员还表示,今天已经陆续接到许多野生动物爱好者打来的举报投诉电话,“我们也在逐一…

涉事律师逐一反驳“海西中院通报”

[对海西州中院“情况通报”的回应]一、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我们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而事件发生时,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全部离开法庭,庭审活动已结束。二、法院工作人员并非“制止”,而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这一事件,不属于…

官方通报“法官微信遥控重审”,涉事律师逐一批驳

[对海西州中院“情况通报”的回应]一、辩护人没有违反法庭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三条规定:“法庭分设审判活动区和旁听区,两区以栏杆等进行隔离。”公诉席和辩护席均属于审判区,我们没有“擅自进入审判区”。该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法庭纪律,要求全体人员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通信工具等传播庭审活动”。而事件发生时,审判长已宣布休庭,合议庭成员全部离开法庭,庭审活动已结束。二、法院工作人员并非“制止”,而是涉嫌转移、毁灭证据法院工作人员在场的具体行为,是遮挡屏幕、拔掉电脑电源线,并试图搬走属于重要证据的主机(后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扣押、封存)。这一行为涉嫌转移、毁灭证据。如果律师不立即拍照取证,并将主机保护至公安机关到场扣押时,这一违法证据极有可能灭失。任何人不具有豁免他人对其违法行为取证的权利。三、媒体在事发后报道这一事件,不属于…

六问“垂帘听审”被抓包后不服气的海西州中级法院

今天,律师界都被一张图片刷屏了。图片的内容,简而言之就是在天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某刑事案件中,作为上级法院海西中院刑庭庭长的哈斯朝鲁法官(案件发回重审前的原二审审判长),在案件开庭时,通过微信群聊遥控指挥一审法院审判人员打断律师发言,甚至大段大段地帮审判人员编辑好了完整的庭上发言内容,并让庭上的审判人员对律师“硬气点”。事件引发轩然大波后,省高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已经组成调查组对于此事进行调查。本来大家还想着调查结果怎么着都得过两天才出。没想到,就在刚才,海西中院官方发布了一条蓝底白字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所某等十二人涉嫌寻衅滋事案相关网络舆情”的情况通报》,内容真是让我大为震惊。下面,关于这个通报,我有以下六个问题想要请教海西中院:1.通报说:“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请问,休庭期间,还要遵守什么法庭纪律?海西中院…

青海海西中院通报“法官微信遥控重审”

近日,部分网友在网络发布、转载《二审法院“遥控”一审法官庭审中“打断”律师:“硬气点!”》一文,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启动核查工作,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1.辩护人在法庭休庭期间,不遵守法庭纪律,擅自进入审判区使用手机拍摄合议庭成员电脑屏幕登录的个人微信界面,不听法院工作人员制止,并推倒法院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人民法院正常工作秩序。2.辩护人拍摄照片后,致使被告人家属将拍摄的照片并配文字发布在个人新浪微博上,经“凤凰资讯”、“新黄河”等新闻媒体转发,引发舆情,干扰诉讼活动正常进行。3.本案属重点监管的“四类案件”,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派员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符合规定,但具体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管措施不规范的情形。在此,衷心感谢媒体朋友和广大网友对我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司法机关,我院将继续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始终把自觉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

西安科技大学“改成绩”涉事人员发声,为前途改分是救学生还是害学生?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近日,西安科技大学改成绩事件引发广泛关注。5月11日,西安科技大学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该校高度重视此事,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全面深入开展调查核实。5月11日深夜,此前曾手写一份成绩修改说明,表示愿承担成绩复核责任的涉事工作人员张某某致电记者称,他“改成绩”是为“救”学生,因为涉事学生王某某是班级班长,日常表现良好,深受师生认可,且该生已经考取本校研究生,不想因为补考未过而影响学生继续求学。(据5月13日新黄河客户端)西安科技大学发出的声明近日,西安大学一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向媒体爆料称,他因拒绝为挂科的陈姓学生修改成绩遭家长威胁,学院施压。后来学院在该门课程补考时,绕过他这个专任教师,更换出题人、阅卷人,该陈姓学生通过了补考,但另有一名王姓学生未通过,经学院工作人员张某某出具手写成绩修改说明,最终将该名王姓学生补考成绩从56分“酌情”增加至6…

“叫花鸡里没有鸡”引争议是小题大做吗?

五一期间,一位博主和家人前往杭州河坊街旅游并购买了三只叫花鸡,除一只当场食用外,发现另两只“只有土、没有鸡”,于是其在网上发视频吐槽“叫花鸡里没有鸡”,引发热议。事后商家解释,这是因为“临时工给拿错了”。截屏图新闻评论区里,有网友认为“一只没有还可以理解,两只没有肯定是故意的”;但也有网友觉得,“应该相信商家,可能真的只是不小心拿错了。”5月5日,杭州上城市监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已至涉事商户开展现场检查、制作笔录,进行立案取证调查,并已同步受理消费投诉。不少网友也表达了自己的疑问:这似乎不是“大事”,该退款就退款,有必要这么“认真”吗?确实,从当地35元/只的价格来看,“没有鸡的叫花鸡”涉及的金额并不算多。但是,当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的处置并非小题大做。或许有许多游客买到了“没有鸡的叫花鸡”之后会选择忍气吞声,但这主要是因为维权成本比较高,蒙受的经济损失也不大…

奔驰车主撞人后还打人?广东警方:已刑拘

大皖新闻讯 5月2日,网传广东汕头一奔驰车主撞人后还打人的视频引发关注。据汕头龙湖公安微信公众号消息,5月3日,汕头龙湖公安发布情况通报:5月2日20时50分许,蔡某(汕头人,41岁)驾驶小汽车行驶至汕头市长江路与天山路交界处时,与林某(汕头人,32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轻微碰撞,双方为此发生纠纷,蔡某殴打林某后驾车逃离现场。目前,犯罪嫌疑人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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