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落马县委书记为何被“从轻发落”?
主动投案获从宽处理——以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受贿案为例近日,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田县委原书记唐军受贿一案宣判。经法院审理查明,唐军利用担任新田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15余万元(其中未遂1000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唐军部分犯罪系未遂,且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据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唐军判处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七十万元。截至目前,唐军未上诉,判决已生效。2021年9月,唐军向湖南省纪委监委主动投案,并主动如实交代了其相关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2年1月,湖南省监委综合考虑唐军的认罪悔罪态度、违法犯罪行为的情节等因素,经报请国家监委批准后,向司法机关提出对唐军从宽处罚的建议。司法机关后采纳该建议,依法对唐军减轻处罚。“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