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波案二审去“黑”,刑期减半,家属称还将申诉
记者/ 纪佳文5月15日一早,冯波母亲来到法院,旁听了二审宣判5月15日上午9点半,律师冯波涉黑案在广西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冯波因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原审中的“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取消。执业期间,冯波曾为桂林北京商会提供了三年的法律顾问服务。2022年底,该商会组织的负责人刘强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11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冯波因此被卷入该涉黑案。2023年3月28日,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对冯波律师以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审数罪并罚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冯波不服一审判决并提出上诉。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12日,该案重新召开二审庭审,庭审共进行了18天。一审、二审期间,冯波均为自己作了无罪辩解。二审宣判时,冯波拒绝起立听取判决结果,表示“坚决不服”“涉黑罪”被取消2024年5月15日,冯波的妻子和母亲来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