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10余万元的培训费用是否属于抚养费?

虽然夫妻缘分已尽但抚养孩子责任未了面对未达共识的培训支出双方又该如何协商?子女培训花销未经商量抚养费范围存在争议2014年,王某(化名)和李某(化名)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李某直接抚养教育。但在2016年时,李某因王某未向其支付抚养费,向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当时,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每月承担女儿的抚养费800元,直至其年满18周岁为止。此后,女儿在高中参加艺术集训及后续的集中高考辅导,花费十余万元。高考后被某大学录取,交纳大学报名费12000元,截至大学报名时,女儿尚未年满18周岁。李某认为,女儿参加艺术培训及高考辅导期间的费用支出、大学报名费费用巨大,王某也应共同承担,故再次向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王某则表示其已经按照此前法院判决如期足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不应再额外付钱,况且李某支付培训费用…

妻子离家失联近20年,男子起诉离婚遭驳回,律师支招

据福建广电第一帮帮团报道,9月21日,福建长乐,李先生求助称,妻子自1996年独自离家,至今音信全无。李先生曾起诉离婚,但被驳回。据报道,1994年,李先生与四川达州的赵女士相识,同年回到长乐成婚并育有一子。1996年12月,赵女士独自离家出走,至今音信全无。李先生曾起诉过离婚,法院于2016年裁决:李先生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完全破裂,依法不支持离婚请求。李先生称,现在想组建一个新的家庭,给女友一个名分,却因未能顺利离婚受阻。妻子失联近20年,怎么证明“感情破裂”?李先生谈恋爱,是不是出轨,是不是重婚?如果妻子突然出现,能不能主张分割李先生财产?对于网友关心的问题,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进行了解读。成功离婚的办法:易旭表示,1、重新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第二次起诉时法院往往会更加审慎地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证据,因此李先生可以收集更多证…

福州长乐:发现女方多次与不同对象闪婚闪离,结婚登记窗口应予提醒

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透露,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当发现女方曾多次与不同对象闪结闪离,或者发现双方当事人刚认识几天就申请登记时,该局要求婚姻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应予以提醒。长乐区民政局是在答复政协委员《关于建立“单身数据库,助力脱单”为人口红利添砖加瓦的建议》时透露这一信息的。该局称,《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2011年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第三条规定:“婚姻介绍组织为市场中介组织,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为此,民政部门不是婚姻介绍组织的登记管理机关,没有工作上的联系,无法对婚姻介绍组织进行扶持和监管。而且因单身男女信息属个人隐私,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部门或单位不能私自收集全区或全市单身男女信息,并建立数据库。长乐区民政局介绍,该局立足本职,重点做好这些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工作。全方位、多渠道、专业化地开设婚姻家庭辅导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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