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清华教授与基层法官的争论,事关中国最高法院的命运
✪ 赵耀彤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导读】2023年8月,清华大学法学院何海波教授在《中国法律评论》发表《关于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大区分院的设想》一文。该文认为,当前按行政区划设置的四级法院体系,已不适应当前中国社会纠纷的增长趋势和超大型单一制国家的治理需求,应在最高法下设若干大区分院,作为最高法的派出机关,并构成一个独立审级。何海波认为这一举措的必要性在于:第一,最高法不适合审理大量案件,只应审理少数重大、疑难案件。但目前最高法存在大量程序空转(例如河南刘书平案)。第二,通过让初审、再审管辖权下沉的方式减少最高法负担,并不现实,可能加剧基层法院审理压力和廉政风险;第三,法院层级不足,是许多司法改革方案难以实行的原因,例如,将行政诉讼一审提到中级法院审理的设想,便因法院层级不足而难以实施。对于何海波教授关于“设立大区分院的必要性”的讨论,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