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34条
个别学者反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的第三十四条,理由不用想,无非就那么几条:1.措辞模糊,具体的法律实践中难以界定;2.管理社会治安的一线民警能够清晰界定什么是“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吗;3.因为运用时可能难以适从,就有滥用的可能,尤其是这种限制人身自由的条文……首先,放眼全球,其实并没有完美无缺的法律法规存在,关键看对大多数普通民众而言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先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应该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次,任何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精神和原则里,都没有“精确性”这一条,毕竟可以被认为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有千千万,制定的条文过于详细、过于具体反倒不合适;其三,质疑一线民警的专业?到底谁更懂人民群众啊?把“限制人身自由”随时挂在嘴边的跳脚之人懂?最后,不如回归看一下此次《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的初衷,光明日报是这样说的:治安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