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对顾雏军申请广东高院国家赔偿一案作出决定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4/26 14:40:31   点击:39   标签:顾雏军 国家赔偿 赔偿金 人身自由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挪用资金 最高人民法院 罚金 财产损失 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顾雏军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部分无罪赔偿一案作出决定,维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4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向顾雏军送达了该决定。2008年1月,原任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格林柯尔制冷剂(中国)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顾雏军,被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实际服刑七年一个月十天)。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经再审,撤销原判对顾雏军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和挪用资金罪的量刑部分,以挪用资金罪改判顾雏军有期徒刑五年。顾雏军的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刑期771天。顾雏军遂以再审部分改判无罪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对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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