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剧致同学受伤,谁来担责?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2/22 7:42:13   点击:99   标签:学校 思思 小杰 民事行为 能力 学生 责任 事发 最高人民法院 视物 椅子 职责 文明 本报记者 孩子 细则 入学 午休 视神经 纪律 人身 视力 化名 恶作剧 同学 校园 家长 法院 监护人 方式 法治 规定 意识 座位 来源 老师 金歆 整理 医院 牢记 时刻 颅脑 外伤 限度 对方 就读于 中学 规则 民法典 双目 后脑勺 坐空 症状 医疗费 疼痛 因果关系 时间 案例 损失 方面 产生 父母 案情 机构 事件 侵权行为 住院治疗 同班同学 情况 安全意识 距离 证据 事实 法官 玩心 传授 新学期

恶作剧致同学受伤,谁来担责?(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 2024年02月22日 第 19 版)【案情】思思与小杰(均为化名)就读于某中学初一年级,为同班同学。某日午休,思思从座位起身离开,小杰突起“玩心”,便偷偷将思思的椅子往后拉出一定距离,思思坐下时不慎坐空并仰倒,后脑勺碰到椅子后倒地不起。之后数日内,思思前往多家医院就诊并住院治疗,先后被诊断出颅脑外伤、视物模糊、双目视神经挫伤等。思思父母将小杰及其父母、学校一并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现有证据,可以认定思思出现疼痛、视力下降等症状与小杰拉椅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思思因该行为所产生损失应由小杰承担。因小杰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监护人承担。而从本案调查的事实来看,事发前,学校通过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及日常规则细则、做好入学纪律教育等多种方式提升学生安全文明法治意识,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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