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行共享单车伤人,平台要负责吗?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0/8 7:13:09   点击:53   标签:共享单车 刘某 科技公司 小叶 保险公司 交通事故 法院 叶某 限额 医疗费

□ 本报记者   王春□ 本报通讯员 陈依涵近年来,共享单车已成为广大居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但是共享单车使用也有一定的年龄限制,未成年人如果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近日,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骑共享单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案件。法院查明,2022年6月22日晚,17岁的小叶在骑共享单车途中不小心与路边行走的刘某发生碰撞,致刘某趾骨骨折。经过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小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10月,司法鉴定所给出鉴定意见,认定刘某受伤后的误工期为110天,护理期50天,营养期60天。后因双方就赔偿金额调解不成,刘某遂将小叶、小叶的父亲叶某、共享单车运营公司杭州某科技公司以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计32755元;保险公司在其承保的限额范围内先予赔偿。瑞安法院认为,某科技公司是共享单车的所有人及出租方,根据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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