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为事故承担刑责是“背锅”?律师:实习并非免刑护身符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6/4 18:31:12   点击:115   标签:实习生 责任 事故 人员 问题 律师 单位 队伍 责任事故 项目部 管理局 规定 项目 岗位 质量 济南市 现场 施工现场 主体 职责 调查报告 历城区 建议 作业 强制措施 管理人员 隐患 合伙人 环节 电话 法律法规 事务所 全员 中心 刑责 深圳市 办理 因素 行业 建局 事发 负责人 过程 邢鑫 城区 指令 新闻 网友 事故隐患 法律责任 管网 重要文件 司法机关 资料 规范 角色 可靠性 客观 工程 管理体系 指导 信息 全面 书面形式 合流 性质 背锅 雨污 方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 工作人员 历城 重要性 危害 范围 护身符 施工人员 关系 原因 量刑 岗位责任 主管部门 湖南 机制 金州 上海市 流程 官网 措施 因果关系 专业 济南 内涝 大明湖 刑事案件 处室 主管 折射出 城市

近日,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发布《济南历城山东省济南市中心城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和城市内涝治理大明湖排水分区PPP项目“12·30”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12月30日,前述项目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2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建议被追究刑事责任,1名施工队伍负责人被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多名相关人员、多个单位被行政处罚等。其中,在工区项目部担任质量员的实习生王某某,因未及时将重要停工指令传达到施工队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建议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实习生是为此事故“背锅”。6月3日,济南市历城区应急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如仔细看调查报告,就能发现是因为一个重要法律文书交办给王某某,让他当日送达,但因为他个人原因没有送达,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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