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声|作为昔日的“第一大罪”,醉驾为何不再强调一律入刑?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12/19 18:14:12   点击:143   标签:司法 机动车 社会 酒精 含量 醉酒 资源 罪名 人们 国家 记录 行政处罚 公安部 刑事案件 科幻电影 论者 刑法 行为人 问题 大量 作者 靴子 代表 张三 辽宁 吉林 案件 稿件 情形 公众 正义 权力 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 立场 意见 血液 情节 江西 陈碧 教授 落地 开除公职 中国政法大学 办理 正义感 原创 体系化 文件 河南 法院 湖南 白酒 统一标准 道路交通 过程 肇事 理论界 门槛 考公 岗位 家人 啤酒 声音 实际 安全法 罪化 伤亡事故 实务 省市 升学 关键 低度 呼唤 工作人员 流浪 空间 地球 消耗 行刑 节约 效率 直觉 意思 问道 现身说法 体制 最高人民法院 评论部 醉驾 司法部 凤凰网 重提 行政拘留 权利 总则 结论 损失 修正案 政策

作者|陈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靴子落地。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调整醉驾的入罪标准,对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不再一概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行政处罚而不做犯罪处理;从而实行了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80毫克/100毫升酒精含量就成为一条红线。有人计算,这相当于两瓶啤酒或者三两低度白酒。与此相关的另一个数字是,每年法院审结此类案件突破30万。这一罪名已无悬念地成为第一大罪,排在后面的是传统犯罪——盗窃。数字是个神奇的东西,人们从30万得出了不同的结论。反思论者认为,每年将30万人打上犯罪的烙印,无论对于国家、社会还是行为人,都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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