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全职主妇离婚,获“家务补偿”1万元,家务补偿该怎么算?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6 21:44:19   点击:280   标签:李某 家务 经济 财产 双方 法院 家庭 陆某 法官 金额 全职 另一方 法律 个人 夫妻 价值 情况 行使 建议 北京 主妇 案件 家庭成员 中将 孙子 照料 有形 实务 外国语 红星 裁量权 上海 新闻记者 合情合法 父母 王某 意见 天门 定量 湖北省 时间 天门市 女方 人民法院 司法 首案 判例 湖北 法学院 大学 副教授 前妻 指导性 司法解释 贡献 利益 制度 协议 因素 需人 数额 陈某 全职太太 法院网 观念 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 数量 案例 框架 不尽人意 老年人 中国妇女报 能力 补偿款 子女 情感 传统观念 男方 妻子 养老送终 文书 结婚登记 关键词 当事 办理 房山 记者 意义 请求权 全国 丈夫 现存 胡闲鹤 原因 无法 基层 表示同意 消息 机会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发布了一则离婚时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当事全职主妇离婚获补偿1万元引发关注。记者注意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家务补偿”条款。自2021年1月《民法典》施行至今,各地已出现多个家务补偿的判例。在2021年北京一法院审理的“家务补偿第一案”中,主审法官表示,经济补偿考虑多个因素,金额的定量主要是由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对于家务劳动及家务补偿金额难量化等问题,有专家建议,应就此出台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或推出一些指导性的判例,以统一法律适用。▲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法院调解:妻子全职照顾家庭离婚时获得经济补偿1万元据天门法院消息,2014年,年过半百的李某(男)与陆某(女)经人介绍相识,于2015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婚后,李某的父母年迈多病,李某与前妻的孙子年幼需人照料,陆某便辞去工作,全职在家照顾家庭。后李某的父母过世,双方常因家庭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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