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回应“村民私搭浮桥被判刑事件”五大疑问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7/9 11:04:21   点击:282   标签:村民 黄德义 振林村 洮南市 浮桥 白城 央广网 刘洋 白城市 刘洪波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7日上午,洮南市副市长刘洋和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洮南市交通运输局的相关负责人接受了央广网记者的采访,并对黄德义和村民的疑问一一解答。疑问一:黄德义自筹资金搭桥为何不被允许?洮南市水利局局长刘洪波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黄德义搭建浮桥,并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我们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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