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小学生极端欺凌事件:除了训诫还能做些什么?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3/9/26 20:50:18   点击:41   标签:未成年人 监护人 学校 儿童 坏孩子 刑事责任 孩子 刑法 大同 教育行政部门

惩罚“坏孩子”绝对不是满足报复的快感,而是希望他们不要再坏下去。▲一再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也屡屡引发社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与思考。图/新华社文 | 陈碧广受社会关注的山西大同大成双语学校未成年人欺凌事件,9月26日通报了处理结果。据央视新闻报道,经过大同市联合工作组调查,公安机关决定对肇事的两名9岁未成年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对其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涉事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了校长职务,并辞退了相关教师和管理人员。上述对孩子的处罚依据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家长的处罚依据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学校的处罚依据了《民办教育促进法》,这些法律也构成了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惩治体系。但是,也有不少声音指出,针对肇事者的处罚过轻,达不到教育的效果,如此放纵的后果必然是等着他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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