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将车辆交予醉酒者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8/13 10:43:46   点击:123   标签:【以案释法】 将车辆交予醉酒者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原标题:【以案释法】 将车辆交予醉酒者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共犯  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份事故调查显示,全世界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2011年酒驾“入刑”后,各地严厉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但仍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7日晚,被告人滕某、张某等人在内蒙古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某饭馆内吃饭饮酒,饭后滕某向张某提出要驾驶张某所有的东风牌小型普通客车上道路行驶,张某同意由滕某驾驶该车,并将车钥匙交予滕某手中,后张某便坐在该车副驾驶位置上。当日21时46分,滕某驾驶该车辆沿伊金霍洛旗纳林陶亥镇镇区由东向西行驶至凯利达大酒店门前道路处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滕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5.62mg/100ml,已达醉酒状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滕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告人张某明知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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