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弄虚作假不能有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20/7/20 14:06:51   点击:205   标签:这些弄虚作假不能有

原标题:这些弄虚作假不能有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原文链接  第二十九条  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第二十九条  篡改、伪造本人档案资料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第三十二条  (二)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和职员等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奖励或者其他利益的;  第三十九条  (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误导、欺骗行为的;  第六十三条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理:  (八)违反规定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后隐瞒不报、报告失实、处置不当的;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王婵美术设计王小宁文字整理)

扫描关注微信号有更多的信息,点击可缩放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