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永代表: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

类别:资讯动态_热门资讯   时间:2024/3/10 13:35:25   点击:264   标签:体育比赛 体育 刘国永 全国人大 条款 强国 体育产业 秩序 受贿罪 国家体育总局

原标题: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 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推进体育领域法治和行业作风建设。加强对体育比赛、体育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今年全国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刘国永建议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维护体育比赛的公平和体育管理秩序的安定,为建设体育强国提供有力保障。就此,刘国永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记者:为何要增设“操纵体育比赛罪”立法条款?刘国永:近年来,随着国内体育比赛活动的蓬勃发展,假球、赌球、黑哨等操纵比赛的行为愈发严重,与操纵体育比赛相关联的案件频发,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严重损害了体育竞技的公平性,严重破坏了体育管理秩序,严重侵蚀了体育强国建设根基。亟需下大力气解决体育领域中存在的操纵比赛及相关的贿赂、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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