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鹏飞实控人张京豫收监管函被警示 业绩不佳引国资入主

类别:资讯动态_最新资讯   时间:2019/10/11 14:40:11   点击:215   标签:华鹏飞实控人张京豫收监管函被警示 业绩不佳引国资入主

原标题:华鹏飞实控人张京豫收监管函被警示 业绩不佳引国资入主新京报讯(记者 朱玥怡)引国资入主途中,华鹏飞实控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减持未及时公告被下发监管函。该创业板监管函〔2019〕第138号《关于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张京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监管函》显示,张京豫、张倩、齐昌凤、张光明、张超作为华鹏飞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2016年5月11日至2019年9月24日期间因主动减持和华鹏飞减资等原因,持股比例由40.03%变动至34.29%,累计减少比例为5.74%。张京豫等五人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且未停止卖出华鹏飞股份。监管函显示,张京豫、张倩、齐昌凤、张光明、张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6条、第11.8.1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4.1.2条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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